我校学生证管理办法
一、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,学生必须妥善管理、按规定使用,不得私自涂改、转借、抵押。如有违反,将视其情节,按《学生奖惩条例》给予处分。
二、新生入学后办理学生证。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要在缴纳学费后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。未注册或私自涂改过的学生证无效。
三、学生证遗失需重新补办,学生证遗失被他人利用造成后果者,由遗失者本人负责。
四、学生证遗失,由学生本人在易班平台在线申请,经学院学生管理科辅导员审核通过,到学生处办公室补办。补办学生证需交工本费及本人寸照一张。
五、按国家有关规定,学生寒暑假回家时可享受火车乘车优惠。乘车区间(指学校到父母家庭所在地)在入学时填入学生证,除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工作调动或家庭迁居外,一律不得更改。
六、学生退学、转学或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离校者,应将学生证交回学院;毕业生在离校前,学生证经学院注销后可留给本人。